附加旅行延误保险条款(2018版)(2018.03.23号零时-2019.03.27号24时期间投保的客户适用)

责任免除

             ZEREN MIANCHUB

 

因下列情形之一,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旅行延误或造成任何下列损失,或具备任一下列情形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或旅行出发前已获知或已存在可能导致旅行变更的情况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当时已经宣布或已经发生的任何罢工或其它工人抗议活动,和气象部门已发布预告的或当时已经发生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旅行目的地已经宣布突发传染病;
2)被保险人办理完登记手续后,未能准时登乘公共交通工具(由于本附加条款保险责任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未能准时登乘除外);
3)被保险人因自身原因未搭乘预定的公共交通工具;
4)被保险人未能按预定行程办理登记手续或被保险人未能从公共交通工具承运人处取得旅行延误时数及原因的书面证明;
5)被保险人未能登乘公共交通工具承运人安排的首选替代交通工具;
6)被保险人因改签产生的延误;
7)被保险人原预订航班被取消后,被保险人乘坐其他非航空类交通工具到达目的地产生的延误;
8)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旅行出发前已经发生或宣布的罢工或工人抗议性活动,从而导致公共交通不能正常运营,未能采取其它合理可行的旅行安排方案;
9)直接或间接由流行疫病或大规模流行疫病爆发引起的延误;
10)任何因被保险人个人原因导致的延误;
11)主险条款规定的责任免除事项。